字体
关灯
   存书签 书架管理 返回目录
    四月末。
    底特律。
    马库斯·华盛顿蜷在一张脏得看不出原色的沙发上,盯著天花板上那道从左到右贯穿整个客厅的裂缝。
    裂缝的走势他太熟悉了。
    从厨房那头开始,经过烟雾报警器的位置,一路延伸到窗户上方。
    他已经看了三年。三年里,裂缝没有变宽,也没有变窄。
    和他的人生一样,停在一个不上不下的地方,腐烂著,但没有彻底崩塌。
    手机屏幕亮了一下。催房租的简讯。
    第三条了。
    他没看。
    沙发旁边的茶几上散落著两个空啤酒罐、一包撕开一半的薯片、三张过期的刮刮乐彩票,以及一个透明塑胶袋。
    袋子里残留著白色粉末。
    他盯著那个袋子看了三秒,然后把目光移开。
    不是因为愧疚。三年前他还会愧疚。
    现在这种情绪已经跟他的银行余额一样,清零了。
    他只是暂时没钱买新的。
    马库斯是个二十四岁的非裔黑人青年。
    他有著一头常年懒得打理的脏辫,深黑色的皮肤在昏暗的房间里几乎要与阴影融为一体。
    他在底特律东区长大。
    母亲在他十一岁那年因为肺病死了。
    父亲不知道是谁。外婆带大了他,去年冬天外婆也走了。葬礼是教会出的钱。
    高中没读完。在汽车零配件仓库搬过货,在加油站收过银,在快餐店炸过鸡。
    每份工作都没超过四个月。不是他不想干。是这座城市本身就在死。
    底特律,曾经的汽车之都。
    他小时候听外婆讲过这里的辉煌。
    六十年代,街上跑的全是通用和福特的新车,工人们穿著乾净的蓝色工装,下班后去酒吧喝一杯冰镇啤酒,周末带孩子去看老虎队的棒球赛。
    那些日子他没赶上。
    他赶上的是关闭的工厂、钉死木板的房屋、街角蹲著的癮君子,以及每隔几个街区就能听到的枪声。
    两年前,一个高中时候的朋友给了他第一管。
    “试试,兄弟。让你忘掉所有烂事。”
    他试了。確实忘了。然后就再也停不下来。
    手机又亮了。
    这次不是催租。是一条推送通知。
    上周他在论坛里瞎逛的时候,有人在帖子里提到了一个免费的小说阅读软体,说是从中国来的,里面全是翻译成英文的故事,不要钱。
    他当时隨手下了一个。
    软体图標是一颗红色的番茄。
    推送的封面画著一个穿白衣服的东方人站在云海之上,手里握著一把发光的剑。
    標题翻译过来大概是《九天仙途》。
    马库斯躺在沙发上,百无聊赖地点了进去。
    第一章。
    一个叫陈风的年轻人,生活在一个叫“青云镇”的小地方。
    父母双亡,被族人欺凌,资质平庸,所有人都说他这辈子不可能修炼成仙。
    修炼?成仙?
    他往下滑了几页。
    陈风在悬崖边捡到一块破碎的玉牌,玉牌里封印著一个上古大能的残魂。
    残魂告诉他,天地之间存在灵气,凡人可以通过修炼吸收灵气,淬炼肉身,最终突破凡人之躯的极限,成为掌控风雷、寿与天齐的“仙”。
    马库斯的手指停住了。
    凡人可以成仙?
    他读过《圣经》。外婆每个礼拜天带他去教堂。
    牧师说,上帝创造了人,人是上帝的子民。人是人,神是神。之间有一道永远无法逾越的鸿沟。你可以虔诚,可以祈祷,可以在死后进入天堂。但你永远不可能成为神。
    他也看过漫威的电影。雷神是神。蜘蛛侠是被蜘蛛咬了的人。超人是外星来的。他们再强,也不是凡人修炼出来的。
    可这个故事说的完全是另一回事。
    它说,这个世界上不存在天生的神。
    所有的神,都是人修炼而成的。
    更让马库斯感到一种触电般战慄的,是这些东方小说里彻底拋弃了那套他从小被灌输的西方价值观。
    这里没有“能力越大,责任越大”。
    没有被世俗道德绑架的偽善。
    更没有在关键时刻对仇人心慈手软的“圣母”情节。
    陈风在突破境界、拥有力量后,没有像好莱坞超级英雄那样选择原谅和感化。
    他提著剑回到青云镇,手起剑落,將当年欺辱他、夺他机缘的族人当场斩绝,连眼睛都没眨一下。
    书里的法则直白,却又真实得令人髮指:人不为己,天诛地灭。
    为了爭夺成仙的机缘,为了活下去,修士之间尔虞我诈,甚至至亲反目。
    如果你不为了自己去爭、去抢、去杀戮,在这个残酷的修仙世界里,根本活不过三章。
    这种拋弃了一切道德偽装的极度利己与残酷生存逻辑,直接劈开了马库斯眼前的迷雾。
    底特律东区的街头法则不也是一样的吗?
    你对拿著枪的混混心慈手软,明天在下水道里发臭的就是你的尸体。
    那些高高在上的政客和牧师教他要宽容,可宽容换不来麵包,也挡不住子弹。
    陈风不需要去拯救苍生。他只为自己而活。
    陈风什么都没有。
    没有显赫的家族,没有天赋异稟的根骨,没有名师指点,连一颗最低等的灵石都买不起。
    但他就是不认。
    他一遍一遍地尝试那些別人不屑於练的笨功夫。
    被打趴下就爬起来,灵脉不通就硬生生用灵气冲。
    书里有一句话,翻译得笨拙但直击心臟:
    “天道不仁,但天道公平。它不会因为你跪下就给你开门,但也不会因为你站著就把门焊死。”
    马库斯看到这里的时候,手指无意识地攥紧了手机边框。
    他不知道为什么。
    可能是那句话正好戳中了什么。
    也可能是这个叫陈风的虚构人物,跟他实在太像了。
    没有父母。因为底层黑人的身份和出身被所有人看不起,甚至走在富人街区,连保安看他的眼神都像在看一个隨时准备抢劫的罪犯。
    活在一个正在衰败的地方。身边全是放弃了的人。
    区別只在於,陈风选了一条往上走的路。
    而他选了沙发和那个透明塑胶袋。
    他放下手机。
    又拿起来。
    那天晚上,马库斯看到了凌晨四点。
    他跟著那个虚构的东方少年,从炼气期突破到了筑基期。
    窗外的底特律漆黑一片。街对面废弃加油站的gg牌歪歪斜斜地掛著,上面的字早被风雨剥蚀乾净。
    偶尔有一辆破旧皮卡开过,车灯在窗帘缝隙里划出一道短暂的光,然后消失。
    马库斯没注意到这些。
    他全部的注意力都在那个四千年前的东方世界里。
    那个世界没有底特律,没有毒品,没有催租简讯,没有关门的工厂,更没有该死的种族偏见。
    只有山川、剑气、雷劫,以及一个从泥泞中爬起来的人。
    第一周,他看完了《九天仙途》的前两百章。
    然后他又找到了另一本。《万古第一剑修》。又一个从最底层往上爬的故事。主角叫林北,出身更惨,是一个被整个宗门当作废物丟进矿洞挖矿的杂役弟子。所有人都认定他活不过三年。
    但他活了下来。
    不仅活了下来,还在矿洞最深处找到了一柄被封印万年的残剑。残剑没有剑灵,没有传承,甚至连一丝灵力波动都没有。
    但林北握著它,在漆黑的矿洞里,一剑一剑地劈石头。
    劈了三年。
    三年后他走出矿洞的时候,那些当初把他丟进去的人,没有一个能接住他的一剑。
    马库斯看到这段的时候,正坐在浴室的马桶盖上。他抬起头,看向洗手台上那面布满水渍的镜子,发现自己深黑色的脸颊上竟然划过了两道水痕。他的眼眶是湿的。
    他上一次哭,是在外婆的葬礼上。
    第二周。
    阅读速度越来越快。番茄阅读的推荐算法精准地往他的首页塞各种各样的修仙故事。有温柔的剑修,有暴烈的体修,有算尽天机的阵法师,有以毒入道的炼丹师。
    每一个故事的主角都不一样,但每一个故事的內核都一样。
    人,可以成神。
    不靠血统。不靠家世。不靠运气。
    靠的是一口气。
    那口气在中文里好像叫“道心”。翻译成英文是“心灵的意志”,但马库斯觉得这个翻译不够准確。
    他后来在一本叫《太上忘情》的小说里找到了更贴切的表述。翻译者在注释里解释了“道心”这个概念:
    “道心不是勇气,不是意志力,不是决心。它是一种对自我存在意义的绝对確认。它意味著,即使全世界都告诉你你不行,你的內心深处依然有一个声音在说:我能。”
    马库斯盯著这段注释看了很久。
    第三周的某天,他从沙发上起来,走到茶几旁边。
    那个透明塑胶袋还在。
    白色粉末安安静静地躺在里面。
    马库斯看著它。
    他想起了《万古第一剑修》里的林北。
    林北在矿洞的时候,洞壁上渗出的地下水含有微量毒素。很多被丟进矿洞的杂役弟子靠喝那些水续命,喝久了就上癮,浑浑噩噩,再也不想出去了。
    矿洞变成了他们的全部世界。
    林北没喝。
    他渴了就舔剑身上凝结的露水。
    马库斯伸出手,拿起了那个塑胶袋。
    走到厨房。打开水龙头。
    白色粉末在水流中旋转了两圈,消失了。
    他关上水龙头,回到沙发上,拿起手机。
    翻开了《太上忘情》的第三百零七章。
    主角正在渡九重天雷劫。
    身上的法宝全部碎裂,护体灵光消散殆尽,仙骨断了七根,丹田裂开一道口子,灵力顺著丹田的裂口往外涌。
    天空中第八道雷劫已经成形,比前七道加起来还要粗上三倍。
    所有围观的修士都在摇头。
    “完了。”
    “这一劫,过不去了。”
    但主角站著。
    浑身是血,左腿的膝盖骨露在外面,右手只剩下三根手指还能动。
    他仰起头,看著那道足以劈碎一座山峰的雷柱,裂开嘴,笑了。
    然后他说了一句话。
    马库斯把那句话读了三遍。每一遍,他都觉得心臟猛地一沉。
    那句话翻译得很简单,简单到粗糙:
    “这天,若拦我,我便將这天,撕了。”
    底特律的夜色从窗外渗进来。
    马库斯·华盛顿靠在沙发上,手机屏幕的光映在他的脸上。
    他的眼睛很亮。
上一章 目录 下一章